记得初中毕业那会儿,我就单纯地认为中考是我要啃的最后一块“硬骨头”,进入重点高中后,一切无忧;高考前夕,我安慰自已说,只要过了高考这道坎,一切都会变得“so easy”;大学毕业后,顺利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我暗自欣慰,考生身份终结,开始享受人生;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自己这17年的工作经历,自感一直身处考场,经历了一场又一场或难或易、或长或短的考试,成绩虽不都是尽如人意,但只要自己付出过,便能从中有所收获,比如2月8日下午的这场……
直到现在,我都能清楚地记得,当1月24日下午部门总结大会结束后,全身心彻底放松,憧憬着完美假期的我听到陈主任的那句“春训期间,业务庭局长要进行授课”时的紧张心情,之所以心理反应过激,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心理素质、业务水平、表达能力有着很清醒的认识,工作17年来,虽有一些历练,但我能应对的也仅是到共建学校上几堂法制宣传课而已。面对审判经验丰富的前辈及理论功底扎实的年青法官,我实在没有勇气开讲。但考虑到这是一项工作任务,不容推托,经过短暂的焦虑之后,我迅速调整好心态,利用假期选题、查找案例、归类、制作课件……,赴考情绪持续了整个假期。2月8日,我怀着无比忐忑的心情,强作镇静,坐在台上讲了90分钟,一场考试的长度。若论成效,对听课者而言,估计收获甚微,但于我而言,是实现了自己的又一突破,取得了几点启发:
一、功夫在平时。书到用时方恨少,当我选定了“自首”这样一个主题时,我以为自己很快就可以完成讲稿,毕竟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归案情况,对各种类型的自首还是有所了解的,可事实并非如此。由于平时案件顺利审结后便不会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与总结,当我搜罗案例时,一时竟不知该从何处入手,最后只能去翻阅最高院公布的案例,对不同的观点进行梳理、归纳,以致自己花费了更多的时间,更少了几分底气,讲述时也就不能如徐庭长那般引人共鸣。
二、知识须全面。近年来,工作中时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我会因理不清那一本本的账而懊恼自己财会知识的缺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时,我会因案件久调无果而惭愧自己调解能力的欠缺;法制副校长履职时,我会因不能给学生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而自责自己讲课水平的低下……年龄越大、责任越重,对知识的渴望与需求便与日俱增,也逐渐明白,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成为一个多面手。
三、考验勇面对。身处社会,我们时时需迎接挑战,积极应对还是消极应付,决定着在经历挑战后能否有所收获,决定着能否在挑战中得到机遇。财会知识不足,我就向专业人员请教,直到核清每笔账,顺利审结案件;沟通能力一般,我就抽空学习心理学知积,提升了工作成效,同时也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讲课水平有限,我就逼着自己尽可能珍惜每次讲课安排,“教然后知困”,我明白何谓“教学相长”。对我来说,每一次的讲课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虽不是主动争取,但只要勇敢、认真面对,获益最大的便是我自己,我想这肯定也是本次授课活动安排者的初衷吧。
我知道,今后要接受的考验还有很多,但我一定克服畏考情绪,勇敢、乐观地去一一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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