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春训活动中比较精彩的大概就是六位庭(局)长的业务讲座了。以前,各部门负责人年底在台上都要亮个相,汇报一年工作,今年由他们做业务学习辅导,在我院史上恐怕还是第一次。
“磨刀不误砍柴功”。庭室负责人按“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在抓好部门政治学习和队伍建设的同时,也要抓好干警的业务学习和提高。这次春训活动中“自讲自学”的安排是个创新,取得很好成效,我也感到收获满满,并有三点体会和想法: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现在恐怕大家都知道学习的重要性,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甚至有的干警还会因为办案任务重而排斥学习。这次庭(局)长新春第一堂课给大家带了个好头,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为形成浓郁的学习交流氛围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期待各部门和全院形成从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到普通法官都开讲、交流的局面,真正将海陵法院建成学习型法院。
二是结合审判实践学。当前法律更新很快,审判实践中也不断提出一些极具挑战性的疑难复杂问题,仅凭老旧的工作经验已经适应不了新时期的工作需要。因此我们法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及时学习新的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并注意运用新知识、新理论指导审判实践。这次辅导讲座中有的内容比较“偏”,似乎还有点从“书本到书本”的味道,这当然也是一种学习,但当下更需要的是结合审判实践来谈问题、做工作,所以要多一些“干货”。
三是带着创新理念学。审判办案是智者的工作,法官切勿将自己沦为法律操作工,这就需要克服就案办案思想,要跳出案件谈审判、做工作。我们在平时办案过程中要注意多总结审判经验,尽可能将审判工作提升到一定理论高度;多编写一些指导性案例,让自己的司法认知在同行中交流、得到更多的认同。同时,结合服务大局和司法改革的要求,创新审判工作,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找准创新工作的切入点,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这实际上是更高层次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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