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高院作出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院立案庭庭长徐秀芳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在党的十九大期间,我院对案件切实进行梳理摸排,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头,与相关部门逐人扎实对接稳控措施,未出现任何疏漏,实现“零进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