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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三定机制”服务发展新常态
发布日期: 2015-10-13 浏览次数: 1 字号:[ ]

    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建立健全“三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障辖区企业良性发展。

    定期联系抓服务。建立与企业常态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讨沟通。对处于发展初期或确有困难的企业,适当缓、减、免诉讼费用,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讼负担。

    定点走访重保护。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发展转型企业、具有较好发展前景企业的定点帮助力度,指派法官开展定点走访活动,加大对经济纠纷的处理力度,积极收集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共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规范投资市场等司法建议。

    定向指导强培训。针对企业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通过宣讲典型案例、解读政策法规、普及法律知识等举措,帮助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设机构、完善合同文本,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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