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的决定》,公布2015年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结果。我市共有5篇裁判文书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获奖,其中我院(2015)泰海商初字第0335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二等奖。该案系一起关于淘宝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的商事案件,文书围绕两项争议焦点进行论证,论据充分,内容详实。
近年来,我院法律文书质量稳步提升,彰显阳光司法的主旋律。先后制定《关于裁判文书等技术规范的规定》《海陵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书制作有章可循;积极开展优秀文书评比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文书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文书上网工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文书上网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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