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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局被命名为首批全市法院“诚信诉讼示范点”
发布日期: 2016-11-03 浏览次数: 1 字号:[ ]

  11月2日,根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泰中法(2016)66号文件,我院执行局被命名为全市法院首批“诚信诉讼示范点”。

  海陵区法院一直以来坚持引导、倡导诚信与司法为民相结合,注重执行工作对社会价值的规范作用,倡导诚实守信的主流价值观,增强社会正能量。一是警示惩戒诚信缺失行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反向审批制度,加大执行威慑力;二是转变执行作风,做守法诚信的表率;三是加强诚信宣传引导,开展执行网络直播,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和诚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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