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是人民法院之魂,司法公信力的积聚需要逐渐积累。当前司法公信的现状,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所言,“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泛化为普遍的社会心理”,信访不信法,信网不信法屡见不鲜。法官的一言一行,一裁一判都影响着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司法公信力的建树应从审理执行的每一起案件抓起。
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用心办好每一件案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实现中国梦中担负的重要职责,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群众的梦,依法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身为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民本意识,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评价,很大程度来源于对我们每一个人民法官的具体司法行为的感知。当事人、社会群众接触最多的是我们的审判执行法官,法官的司法形象对司法公信力产生的影响更为直接、更为明显,法官的一言一行关系着法律的尊严,甚至是法律形象的具体化。群众只有先信任我们法官,才会进而相信法律。要改进司法作风,大力推行“陈燕萍工作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爱的言语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每一起案件纠纷。
二是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办好每一件案件。大力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司法,不断增强司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建权威。为此,全面推行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的庭审三同步,让庭审全过程全公开全记录,此举使当事人真切地目睹了司法行为的全过程,同时也促使法官们的司法言行更加规范。过去那种因当事人对庭审活动不满引发的争议和投诉,已难寻踪迹。在互联网开通法院网站和“泰州海陵法院微博”,理性面对网民意见,及时回应网民需求,做到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开展阳光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与体验案件执行工作,上他们了解法院执行、理解法院执行、支持法院执行。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廉洁办好每一件案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通过高素质的清廉法官队伍来实现法官的公正、案件的公正、法律的公正。
要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坚持加强法官的纪律作风建设,倡导道德自律和职业他律,法官要在审理执行每一起案件过程中,都要接受审判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做到廉洁司法,充分展现我们基层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案件往下流,法官向上走。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使我们基层法官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生理、心理承受巨大的压力。为此,我们院领导要亲自审案,沉下身子带头办好每一件案件,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充分挖掘一线办案法官工作潜能和公正司法的激情,着力提高我们的法官们公正司法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尊荣感。
要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培植我们基层法官良好的司法信仰和政治素质,让他们正确处理好履行司法职能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坚持强化法治理念;既要服务大局有所为,又要严守法律底线有所不为。法官在审理每一件案件过程中,要进一步确立科学的调解导向,坚持优先调解但更要避免一味追求调解率而损害了司法权威,削弱了司法公信力。
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既需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既要有科学完善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也要有良好的司法环境。因此,要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应当充分考量当前影响司法公信力的各种因素,全方位、多角度地采取措施,以实实在在的努力获得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信任。以个案为提升司法公信的切入点,脚踏实地公正办好每一件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泰州市extra48365365院长 陈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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