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1日,海陵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10人分乘两辆警车前往兴化市戴南镇,对金融机构申请执行的4家被执行企业及1名个人进行专项执行,搜查被执行企业2家,扣押马莎娜蒂轿车1辆、电脑主机6台、pos机1台,拘留法定代表人1人及妨碍法院执行职务人员1人,罚款1人,1家被执行企业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方案。
兴化市戴南镇是全国不锈钢生产基地,由于不锈钢行业不景气,很多企业不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多的达几千万元。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有些企业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更有部分企业金蝉脱壳,企图逃避债务。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海陵法院成立专项执行组,加大对被执行企业的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的企业进行搜查和查封。在对一家企业依法进行搜查过程中,该企业财务负责人无端刁难执行人员,经法律释明和劝说后,仍拒不配合执行人员打开保险柜及其他柜门,妨碍执行职务,被拘留15天和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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