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上午,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副院长龚震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诉被告泰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强制行为违法一案,参加旁听的有十余位关注此案的社会人员及十余名公安干警。
开庭前,龚院长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提前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针对王某系多起行政案件的原告、诉讼经验丰富、该案可能引起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庭审计划。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的两个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并针对诉辩意见及争议问题作出庭审小结。旁听人员为高效的庭审、清晰的审判思路纷纷点赞。
在海陵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已经成为常态机制,鉴于本案原告王某多年来因拆迁问题提起过数十起行政诉讼,龚院长主动要求办理此案。在审理案件时,龚院长充分展示了其丰富的审判经验以及庭审驾驭能力,为庭室树立了良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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