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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索要赡养费 法院社区开庭普法
发布日期: 2018-06-28 浏览次数: 1 字号:[ ]

日前,海陵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到“东石羊社区”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承办法官庭前与社区干部进行联系,请该社区组织当地的干部、群众参与旁听。

据查,原告周某今年81岁,与丈夫共育有三子一女。几年前,周某丈夫因病死亡后,周某便独自一人居住。现原告周某年老体衰,身患多种疾病,且无正常的生活来源,生活需要他人料理,但几个子女均相互推诿。此前,社区干部曾多次组织原告的三个儿子协商赡养事宜均未果,周某走投无路,选择向法院起诉几个子女赡养纠纷。

庭审过程中,法官针对性向到庭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以及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周某的几个儿子当庭纷纷表示赡养母亲是应当的,但认为应根据家产分配及各人经济情况有所区别。法官告知当事人,对于其合理意见法院在裁决时会予以考虑。因考虑该案需要进行调解,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休庭后,海陵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又向参与旁听的群众发放了《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详细操作规程》等家事审判法律法规汇编实用手册。在场的干部、群众纷纷表示,希望法院以后能够多到社区开庭审理此类家事纠纷案件,通过现场开庭、以案释法,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地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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