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长久以来一直未能就婚生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无奈之下起诉到至我院。陈某本以为等待自己的将是漫长的诉讼过程,没想到,经我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双方最终就离婚后需要处理的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介于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矛盾众多、关系紧张,承办人并未直接让双方交谈,而是先单独跟女方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其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维系。但女方对于女儿抚养的问题心存疑虑:孩子还小,上学需要花钱,加上孩子眼部有血管瘤,马上要动手术,今后医疗费方面还会有不小的开支。而男方坚持只同意每月承担固定的抚养费。承办人耐心劝导男方,虽然双方今后不再是夫妻,但让孩子健康成长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需要双方的关注和付出。当出现难以预料的大额开支时,女方可能确实无力独自承担。经承办人三个多小时耐心劝解,并对双方进行法律问题的梳理、释明,同时帮助双方厘清了婚前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关系也得到了缓和,和和气气地一起走出了法院。
该案经诉前调解当天处理完毕,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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