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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追记邹碧华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 1 字号:[ ]

  时是清明,细雨纷纷,斯人已逝,幽思长存。

  201412月10,年仅47岁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邹碧华离世,引起法律界乃至全国的震惊,无数人为此扼腕叹息,“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于我,最初听闻邹碧华是源于同事书架上的《审判要件九步法》,笑称此乃民事审判的“独孤九剑”,至于他的其余情况知道的便寥寥无几了。他逝世后,各路媒体争相报道,各种形式缅怀,尤其认真聆听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后,我不禁对这位前辈肃然起敬,明白了为何他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在此我不想提及他历任的职务,更愿意尊称他为法官,一名能给人们带来温暖与光亮、能给人们留存信心和希望的法官。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当下,社会日益进步,价值观趋于多元,人们往往陷于“人为什么活着”、“人应当如何活着”的困扰,邹碧华法官用他的生命做了极好的诠释。他在《知行合一》中写道:“我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我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党把管理一个法院的任务交给我,我就不再只是我自己了。我的角色要求我必须把推动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作为自己的使命。只有实实在在把这种使命感融入自己的内心,才有可能转化为一种强大的动力。因此,在这种状态下,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也不会屈服,无论处于何种逆境我也不会退缩。”他在担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时与他的学生说,“有缘成为师生,很高兴能一起推动中国法治建设,遇到问题千万不要抱怨,抱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他真正地做到了将一名法官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牢记于心,实践于行。近年来,社会各种矛盾纠纷高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异常突出,法官们超负荷地工作,职业尊荣感的缺乏,晋升空间的狭窄等各类因素的叠加,再相较于同为法律人的律师的经济收入,致诸多的法官们信念动摇,各地掀起法官离职潮。或不宜对法官离职的选择做任何的评判,然而,我相信北大法学高材生邹碧华是在用他对法治的信仰、价值的坚守默默地坚持着理想,坚信明天一定会更好,引领着那些仍在坚守的法官们前行。有人这样说过:“法院,之所以还让人留恋,不是级别、不是待遇、不是职称,而是你周围的那些让你喜欢、令你钦佩、崇尚技术、满含情怀的人。有了这些人,让你觉得理想仍应坚持,事业或许能成。”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答了社会迷惘。

  “价值观转化为行动方案。”邹碧华法官在他26年司法工作生涯中开创了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用他深厚的学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法官在日常工作中感受到人文情怀。他有着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他有着敬业的工作态度,他有着致力司法改革的进取担当精神,他有着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坚定信念,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近年来,由于组织的培养,同事的关心,群众的信任,我获得一些殊荣,但对于邹碧华法官取得的成就我此生仅能望其项背,他的一言一行为我树立了极好的榜样。身为人民法官,我必将恪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信条,“我读过很多法学名著,他们对法官都有经典的论述,但在我心里分量最重的,还是母亲告诉我的,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邹碧华法官如是说,是的,“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群众对法官的期许,鼓舞我无论何时都要身怀爱民之心,力行为民之举;身为人民法官,我必将认真钻研业务,勤勤恳恳地履职,学习实践邹碧华法官“大处着眼,细节入手”的革新意识和成效,勇于担当,凝聚共识;身为人民法官,我必将坚守廉洁司法的操守底线,严于律己,不忘人民法官的本色。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在邹碧华精神的感召下,唯有继承他的理想信念和实践创造,积极投身司法战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即使进步再小,即使困难再大,我们也应当在中国的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尽我所能地推动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碧华法官,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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