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锦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彭某本是一名合同工,经过几年打拼,他成为了公司一名中层干部,尽管不是什么大官,但是他却能制约众多苗木公司老板的生意,吃拿卡要,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原锦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某,今年38岁,大学毕业后,他到该公司工作,尽管没有编制,但是,彭某工作认真,干劲十足,很快就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30岁那年,彭某成为了公司项目管理二科的科长。自那以后,彭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因为长期与苗木公司老板打交道,在2010年,彭某第一次收受了某苗木公司老板3000元的好处费,而彭某也利用手中的职权,在承接绿化工程、苗木供应方面给予对方关照。可对于家境不怎么好的彭某来说,区区几千元的好处费怎么能填满欲望的黑洞?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开始,彭某多次向多家苗木老板索取好处费或者借钱,有的老板迫于彭某手中的权力,不得不向他行贿,一次送2万、3万、5万、10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通过其疯狂的受贿,至2015年底案发,彭某这几年索取或者收受苗木公司老板所送的人民币合计825000元,法院据此依法对彭某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管他是公务员,还是合同工,权力有大小,职务有高低,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履行公务的过程中,都必须依法执行公务,不能有任何贪念,“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决不能为追逐利益而葬送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本案中的彭某从一名合同工,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而成长为公司的副总,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着美好的前程,但其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从收几千元心里都紧张,到最后发展成收受2万、3万、5万、10万都是稀松平常的事,直至身陷囹圄之时,才开始盘算人生帐,但却为时已晚。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从彭某的违法犯罪中吸收深刻教训,并从彭某的悔悟中深切感受事业、亲情、自由的弥足珍贵,多想想自己的前途,多想想自己的家庭,不要拿人生做赌注,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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