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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法院组织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协议
发布日期: 2018-05-21 浏览次数: 1 字号:[ ]

5月19日上午,海陵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惠彬组织部分申请执行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合作协议,进一步拓展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渠道,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人难找”“物难寻”是造成法院“执行难”的主要因素,申请执行人购买中国人保推出的“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举报人可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相关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对申请执行人而言,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可以减轻其经济成本,如果申请执行人悬赏20000元追查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下落,签下这份保单后,申请执行人只需向保险公司缴纳2000元(悬赏金额的10%)的保费。举报人可在保险期间内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一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根据举报线索查找被执行人或执行财产到位的,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两万元悬赏金。

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悬赏执行工作,实行悬赏执行与举报奖励,是法院在积极采取传统的网络查控、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诉讼保全、悬赏执行等多种执行措施和强制手段惩治“老赖”后的又一举措。此举大大降低了给申请执行人带来的经济压力、减轻了其维权成本,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吸引更多的热心群众成为“赏金猎人”,借助人民群众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不断织密狙击“老赖”的恢恢法网,达到举报人有奖、老赖无处藏身、申请人实现债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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