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下午14:00时,海陵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当事人举报线索,快速反应至海陵区九龙镇将被执行人泰州市某车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传唤至海陵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面临的强制执行措施后,该法定代表人表示将想办法解决涉及的工人工资案件,经多方筹集,于当天晚上20点将执行款6万元交付到位。
4月26日上午,执行干警将6万元现金分发到十五个申请执行人手中,该系列案件得以快速执结。申请执行人均表示“没有法院强力执行,我们是不会这么迅速地拿到工资款的。非常感谢海陵法院的执行工作!”
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胜之年,海陵法院将举全院之力努力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积极兑现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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