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寒冷的天气并未阻挡住海陵法院执行人员的执行热情。海陵法院又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如期开展。本次集中执行以拖欠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为主,兼顾一些平时难以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案件。
“出发!”随着陈惠群副局长的一声号令,五个执行实施小组按照事先研究制定的方案,迅速分赴不同的执行现场,拉开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
申请人武某曾在泰州某公司工作,双方间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因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给付经济赔偿金、工资等各项费用,向海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找到该公司,并当场组织双方进行谈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当场将执行款13590元履行完毕。拿到执行款的武某对海陵法院的执行工作连连称赞。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拘传9人,实际执结案件3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628000元,搜查房屋1处,腾空房屋2处。
年终岁尾,海陵法院除常规开展集中执行外,还要求广大执行干警要利用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利执行时机,开展对涉民生案件的重点专项“冬日暖心”执行行动。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优先执行举措,使涉民生执行案件申请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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