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海陵法院执行局四名干警奔赴高新区某小区,进行一次特殊的执行。
据悉,此案是一起离婚纠纷,在审理阶段经过调解双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所有,女方每周周末上午可带走孩子,并于晚上送回。但在全案审结后,男方及其父母却不配合女方进行探视,女方就探视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小区楼下时,楼下已经聚集了一群被执行人的亲戚朋友以及围观邻居,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为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案件承办人当即联系小区居委会,并请双方当事人带着孩子到居委会进行沟通。
在居委会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沟通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孩子因长期与父亲生活的原因,对母亲有明显的抵触情绪,不适宜强制由母亲带走。执行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及被执行人父母分别进行沟通,劝说他们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不能让孩子缺少母爱。经过一下午的调解与劝说,被执行人及其父母答应配合申请人对孩子进行探视,同意按调解书上的方案履行。申请人也认识到自己平时和孩子沟通接触太少,同意不立即把孩子带走,在今后每周的探视中慢慢消除与孩子之间的隔阂。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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